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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人大】为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 插上“金融翅膀”
——关于泰州市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时间:2024-05-15 文章来源: 作者1: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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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是国民经济的血脉,是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金融是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做好五篇大文章”之首。日前,围绕泰州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情况,市人大常委会成立调研组,进行了专题调研,了解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亮点、堵点和难点,探索金融助推因地制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思路和实举措。


一、金融为科技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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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主动优化金融政策环境、强化政策工具引导、深化部门协同联动,积极推进机制创新、产品创新、模式创新,不断提升金融服务科技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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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政策落实有力有效

  近年来,市政府大力支持科创企业发展,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和优化科创金融供给服务科技自立自强的意见》要求,加大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力度,出台了《金融支持泰州市大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优化科技金融服务供给、助力科技自立自强实施方案》,加大科技创新领域信贷投放,同时制定了《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政策措施》《关于加强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的通知》等多项政策和帮扶措施,着力健全科技信贷、科技保险、科技担保等风险补偿和激励机制,初步搭建了金融促进科技创新的政策支持框架。2023年,全市有8批共3810家企业进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占全省4.02%;科技贷款余额903.14亿元,同比增长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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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金融产品得到丰富

  全市金融机构探索建立了科技专营机构和专业服务团队,至2023年末,全市建成科技支行、专营团队18个,年内累计发放科技型企业贷款31亿元。在全国首创“科技创新积分贷”产品,2023年累计发放 630笔、31.6亿元,利率低至3.05%,科技部、财政部联合发文予以推广;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增量扩面,2023年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31.2亿元,同比增长160%,增速列全省第二。建立“政银企”对接机制,创新“泰科融”专项再贷款再贴现工具。2023年,全市金融机构通过“科技创新再贷款”“苏创融”“泰科融”等累计发放科创贷款54.1亿元、支持科创企业945户,为科创企业办理贴现 5.3亿元。2023年,共拨付63家企业科技创新奖补资金437万元。目前,全市金融机构已经基本形成了以“苏科贷”“人才贷”“专精特新贷”“科技创新积分贷”等为代表的金融产品体系,有效提高了科创企业授信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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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借力资本市场赋能发展

  在全省率先开展投贷联动融资服务,成立泰州市天使投资基金、首期规模2.02亿元,目前已投资9个项目,总投资金额4300万元,支持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融资。持续优化资本市场发展政策环境,制定出台《泰州市关于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泰州市支持企业上市的政策措施》和《泰州市推进企业上市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8年)》。全年帮助12家企业引进股权投资14.78亿元。加大上市培育辅导力度,目前全市有上市公司28家,其中科创板上市企业5家,居全省第6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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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质生产力呼唤科技金融“双轮驱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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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在推进金融促进科技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其中,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长期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技术研发、产品开发的速度和成功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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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财政资金扶持力度有限

  对于处在种子期和初创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来说,政府财政资金的扶持意义重大。近年来,我市先后设立市信用担保基金、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构建政银担合作分险机制,目前政银担合作覆盖面相对有限,对社会资本的杠杆撬动作用有限,难以满足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资金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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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业银行贷款难度较大

  科技型中小企业通常具有高风险、高成长、轻资产等特征,科技金融产品有效性不足,商业银行往往不愿意向此类企业发放贷款。2023年,政府融资担保主要针对成熟期科创企业的“苏科贷”“积分贷”“专精特新贷”“高企贷”等产品,而部分银行针对初创期、成长期科创企业的“研发贷”“可转贷”等产品投放规模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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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不足

  目前,我市没有设立专门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虽然设立了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但其中包含的科技金融风险补偿资金规模较小,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去年有政府融资性融资担保机构的出险项目笔数、金额较往年有所增加,但信用担保机构的数量较少,覆盖率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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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股权投融资能力较弱

  市级母基金规模仅有6亿元,与无锡市70亿元、扬州市10亿元相比差距较大。政府投资基金社会资本参与度不高,撬动社会资源不足。全市尚无相关创投基金、科创基金、风险基金。私募基金募集备案规模连续三年下行,在省内居于后列。此外,由于政府投资基金和国企出资基金管理体系市场化程度较低,普遍难以招聘高端的专业投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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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科技金融“比翼双飞”的路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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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全面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深入领会、认真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以强有力的金融支撑推动“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重大要求在泰州落地见效,加快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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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

  目前我市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缺少牵头部门,相关职能分散在多个部门,建议借此次政府机构改革的契机,结合泰州实际,切实解决部门沟通协作不紧密、资源信息不对称等问题。金融、财政、产业等部门支持科技创新的政策,目前也局限于特定部门和特定领域,如天使投资基金相关政策针对初创期科创型企业,科技积分贷政策针对科技部门评估认定的科创型企业贷款,而且一些政策之间关联性不强,亟需推动形成目标一致、手段互补、行动高效的高质量科技金融政策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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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进一步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

  在财力允许的前提下,各级政府应积极扩大科技创新专项基金的规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快速成长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积极完善政府风险补偿基金机制、信用担保体系,有效降低信用担保机构的风险,从而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信用担保体系。建议研究制定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有关扶持政策,对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采取不同的扶持办法,为企业成长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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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进一步完善银行支持体系

  坚持兼顾科技发展与金融效益两个目标,统筹长期利益和短期利益的基本原则,引导科技金融产品向创新链上游延伸和成果转化布局,加快推进科技金融产品的个性化、定制化和精细化发展。鼓励商业银行整合各类社会资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中长期贷款;进一步放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条件,不断完善投贷联动机制,优化“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保险+银行”的模式,让无形“知本”真正能够转变为有形“资本”。加强科创领域信息共享,明确牵头部门梳理科技产业名录和企业名录,建立常态化的征信数据协调机制,实现科创企业创新能力评价、纳税、财务三表、用电等涉企核心信息的有效归集,为科技金融服务活动提供第三方征信画像数据,全面提升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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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进一步优化科技金融生态

  与传统企业不同,科技企业的金融需求在不同阶段和不同行业表现得更加多元化,也更需要金融中介服务机构的支持。一方面,要打造一批科技金融服务机构和平台,推动科技金融服务机构的系统化、常态化、智能化和空间集聚;另一方面,要为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全方位服务,推动形成“平台+机制”“人才+资金”“投资+保险”“创业+孵化”“信用+担保”的多引擎组织动力系统,以孵化器推动初创企业成长,以创投引导基金促进中小科技企业成长,以信贷融资机制解决企业融资贷款难题,以信用担保体系与科技保险改善科技金融环境。同时,要大力培育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人才队伍,探索建立完善技术经纪人、科技保险经纪人、科技融资租赁经纪人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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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市人大常委会课题组 钱忠、王龙、戴国平、吴文斌、马平

来源:泰州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