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6 文章来源: 作者: 中牟县
8月23日上午,县工商联与县检察院共同组织开展以“检察护航民企发展”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本次参加会议的有县委常委、县政法委书记牛健、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江、县工商联主席魏刘萍、副监察长周峰、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书昌以及担任市、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民营企业代表参加会议并座谈交流。
在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丁海江的陪同下,相继参观了县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青少年警示教育基地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了解“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情况,体验未检智慧终端,感受智慧检务的高效便捷同时感受到了县检察院建设的未成年人司法保护中心为群众和少年儿童的关爱和保护。
参观完毕后,召开了座谈会,会议由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田书昌主持,首先,丁检察长汇报了县检查院的整体工作和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开展情况,并围绕县检查院部署开展的“平等保护民营企业推动健康发展的六个专项活动,并相继出台的6项为民营企业服务的监督监察措施以及检察院在服务民营企业发展方面的相关做法。
为更好的深化双方交流,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做好我县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和稿好服务,县检察院和县工商联签订了中牟县人民检察院、中牟县工商业联合会《关于服务保障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
受邀代表畅所欲言,对县检察院近年来围绕全县发展大局,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能,依法打击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秩序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做法给予高度评价,并对检察机关护航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法治检察服务等方面提出实质性意见与建议。
随后,县工商联主席魏刘萍讲话,魏主席介绍了工商联的基本情况、当前县民营经济发展概况和近年来县工商联围绕促进服务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所做的有关工作。并通过结合与会企业家反映出遇到的共性问题,对县工商联和县检察院未来进一步加强沟通合作,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出三点希望:一是民营企业要诚信守法经营。非公经济人士要养成主动学法、自觉守法、遇事用法、解决问题靠法的习惯,要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工商联要引导企业依法维权。工商联、商会组织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全力配合检察机关,帮助民营企业依法依规维权,切实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三是建立检察院与企业长效沟通联系机制。希望检察院为民营企业搭建平台、完善机制、拓宽领域,就企业家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通过举办座谈会、开展法制讲座等多种形式及时提供法律服务,提升风险预防和矛盾化解实效。
最后,牛健书记做总结讲话,牛书记指出,本次活动,增进了企业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识和了解,县工商联和县检察院将围绕全县发展体系,一定要深化双方交流合作,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为促进两个健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坚定企业发展信心,推动非公有制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中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