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工商联

政治建会 团结立会
      服务兴会 改革强会

首页 > 区县(市)工商联

如何降低我市民营企业融资成本助推我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调研报告二

发布时间:2016-10-08 文章来源: 作者1: 新郑市

     二、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成因及融资现状
   (一)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的信贷“门槛”相对较高
  一是对民营企业的贷款条件相对较高。各商业银行规定民营企业取得贷款的第一个必要条件是要有房产等有效资产用于抵押,而多数民营企业缺乏有效的抵押资产。
   二是在信贷管理中推行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信评估制度主要是针对国有大中型企业而制定的,而民营企业使用的标+准与大企业大致相同,如不分规模大小,都要求提供连续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民营企业无法全面提供的相关资料等,这些规定正好击中了民营企业的软肋。另外,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股份制银行属于企业,赢利是其主要目标,因此在贷款上存在“嫌贫爱富”、“喜大厌小”的特点,这也增加了民营企业信贷融资的难度。
三是民营企业财务状况、会计记录等不规范、不完善,信用额度达不到,而且民营企业的规模小,许多企业家即使把可低押的房子贷出去当做抵押,但是却仍然满足不了资金的需求。
   四是民营企业所需的资金一般比较急,金额小等特点,但是银行需要层层审批,据资料显示,在我市邮政储蓄银行贷款,最快需要一个月。而且我市根本没有审批特权,这都给资金的及时性造成了一定的困难。有些小企业因为急需用钱,都转向了民间资本,然而由于利率高,市场混乱,这都造成了企业的负债成本增加,也是许多企业家都望而却步的。
   (二)民营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一是企业规模较小。调研结果显示,我市的民营企业多而散、小而弱,在规模和发展层次上都偏小偏低,从事高新技术的民营企业数量更少。由于企业规模多数为中小型企业,抗风险能力弱,竞争能力差,难以得到银行的信贷支持,制约了银行的信贷投放额度。
   二是管理不够规范。我市许多民营企业的管理方式很多仍是以家族式企业为主,发展理念不够先进,有的甚至还沿袭着家庭作坊粗放、落后的经营管理,存在许多民营企业内部管理不够规范,信息透明度不高等现象。在我市民营企业的企业家中,大多是20世纪70年代的创业人,他们没有接受过多的教育,所以思想层面也达不到。以我市的印铁制罐厂为例,大大小小共有20家左右,但是都是买别人的机器,找别人印刷,自己回来组装,其实就是一个毫无技术含量的加工厂。由于企业经营、管理的相对混乱,银行难以掌握企业运行真实情况,直接影响银行机构的贷款决策。
   三是获得贷款条件不充分。企业缺乏有效抵押担保。 “缺乏抵押资产” 和“缺乏担保”是我市企业贷款申请未获成功的重要原因。突出表现在土地权属不明,运作不规范,难以抵押;受生产规模和资金实力限制,自有可抵押资产及有权处分的厂房、设备等较少,无法抵押,对银行来说构不成有效需求。目前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贷款实行与大企业相同的贷款评级制度,但民营企业信用等级与大企业相比差距较大。 
   四是融资渠道相对狭窄。目前,我市民营企业融资仍然高度依赖银行信贷这一间接融资渠道。上市融资、股权融资、项目融资、债券融资、并购融资等新型的融资方式在实践中还没有得到广泛应用。 
   五是担保机构相对较少。调查显示,目前我市在省工信厅备案的正规合法投资担保机构仅有市财政局出资、参股的新郑浩元投资担保有限公司1家,而其它投资担保机构,要么在工商局注册以投资公司的形式经营,要么没有任何合法手续非法经营。这类投资担保公司规模和注册资本普通较小。有一部分甚至存在打着为他人理财的幌子,千方百计地通过各种手段吸纳民间资金,用高于银行数倍的利息诱惑进行非法集资,再用非法集资的资金以更高的利息出借给急于用款的民营企业,高息负担严重影响了一些急用资金的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另外,调查中也发现个别民营企业一些欺诈行为和由此引发的抽逃资金、拖欠账款等不良行为、不讲信用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绝大部分好的民营企业的整体信用形象,造成民营企业在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贷款难上加难。
   (三)政府服务不到位、扶持体系不够完善
  调查显示,许多民营企业认为,近几年来,市政府部门支持民营企业做了不少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效果。但民营企业反映较多的是政府部门为民营企业扎扎实实办实事人不多。没有处理好政府不干预企业与政府应该引导,帮助、扶持、管理咨询等方面职责的关系;部分人工作浮在上面,不深入了解民营企业情况,许多问题本来可以得到及时解决的问题,可却一拖再拖放手不管,造成民营企业问题成堆,有的甚至最后走向破产,损失惨重。其次,扶持民营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不完善,专门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服务的机构不健全,缺乏完善法律法规的支持保障。企业在创业和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工商、税务、融资、技术、市场开拓、培训等方面的服务和信息需求,难以得到满意的社会服务。三是银企对接次数不多,在鼓励和引导银企合作、实现良性互动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四是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缓慢,同时由于担保资金少、专业人员少、工作经验不足,难以满足民营企业在融资中的担保需求。
  (四)目前民营企业融资特点
综上所述,因此目前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呈现如下特点:一、民营企业融资渠道狭窄,目前发展主要依靠自身内部积累,即民营企业内源融资比重过高,外源融资比重过低;二、银行贷款是民营企业最重要的外部融资渠道,但银行主要提供的是流动资金以及固定资产更新资金,而很少提供长期信贷;三、亲友借贷、职工内部集资以及民间借贷等非正规金融在民营企业融资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民营企业普遍缺乏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不仅权益资金的来源极为有限,而且很难获得长期债务的支持;五、高息借贷,一些民营企业为了项目、技术更新,或者维持自身发展,不惜向民间非法融资担保机构高息借贷,最终往往以资金链断裂,企业破产收场,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成长。

 三、解决民营企业信贷融资难对策建议 
    资金是企业的“血液”,民营企业融资难是一个复杂纷繁的系统工程,既有企业自身经营管理上的问题,也有金融机构政策定位上的不足,同时,对民营企业发展的配套政策不健全、社会信用环境差等因素也是制约民营企业融资的重要原因,涉及到各个方面,触及各方利益。因此,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非一蹴而就之事,必须紧密结合我市发展实际,政府、银行、企业、全社会共同努力,实行综合治理。
   (一)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发展
    民营企业融资问题与民营企业自身素质联系紧密。通过对我市民营企业的不断引导、培训、教育,使民营企业找准市场定位,建立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调整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打造化解融资难自身条件。
    一是根据企业的特点,增强质量、品牌和营销意识,保持以技术创新、产品创新为基础的竞争优势,增强企业创造力和竞争力,壮大企业规模,提升发展后劲,降低企业成本。强化信用意识,提高企业的融资信用等级,建立互相信赖的银企关系。学会资本运作,不断增强自身积累能力和获得外部融资支持的能力。
    二是要增强财务信息透明度,按国家的有关规定,建立能正确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的制度,定期公布会计报表,增加企业财务可信度。加强与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联系,对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情况进行充分沟通,使银行对企业的经营环境与前景有足够的信心。
    三是提高企业资信等级,依法规范企业行为,在诚信度上符合银行贷款条件。下决心创出自己的品牌,创出自己的竞争优势,用良好的信誉面对社会,树立自己的社会形象。
    四是企业产权要明晰,手续要完善,证照要齐全,要让贷款有真实的贷款抵押担保物。鼓励设立市工商联民营企业互助基金,由工商联会员企业出资建立,会员只要交纳一定会费,就可申请到数倍于会费的贷款额。另外,还可以通过私募融资的方法,如将企业的股权出卖获取现金解决融资问题等。
   (二)增强政策扶持力度
    一是加大政策扶持的力度。规范贷款抵(质)押物的评估、登记程序,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办事效率,对资产评估费、抵押登记费、公证费、担保费等要给予政策优惠,降低收费标准,以减少融资成本,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搭建政、银、企信息共享平台。由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定期组织召开由企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和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项目对接会,开辟银企协作的平台,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实现良性互动。通过推介、筛选,使好项目尽快达成信贷意向。
    三是加强信贷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协调金融机构,充分利用党校培训的阵地作用,每年对民营企业财务人员进行信贷知识和相关业务培训,使企业财务管理更符合银行信贷要求。尤其要加强对企业家的培训,要增加信贷知识方面的培训内容,提高企业家规范财务管理的自觉性。
    四是放宽抵押资产范围。政府协调各金融机构扩大民营企业抵押财产的范围,可采用企业专利权、商标专等无形资产、股权、项目权益、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等多种抵押方式,均纳入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体系之中,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民营企业优先获得授信贷款。同时在评级指标及其权重设定上,应弱化资产规模、销售收入等静态指标,注重企业经营者个人素质、行业发展前景、企业成长性等动态性指标。不断创新质押贷款业务,增加权利抵押贷款,解决民营企业抵押资产不足的问题。
五是不断引导民营企业转变融资观念,逐步降低对间接融资的依赖,加大直接融资的比重。对发展前景好、效益高的民营企业,地方财政可以提供上市发行债券进行融资,为有潜力的民营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空间。要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为民营企业直接融资搭建平台。
  (三)拓宽民营企业融资渠道
   一是成立“新郑市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由市政府牵头,通过政府资本注入,并吸收社会资本,鼓励大企业、大公司参股,成立“新郑市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公司”, 以政策性资金、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为全市民营企业提供提供企业信用担保、贷款担保和创业人员小额贷款担保以及履约担保、再担保等全面的融资担保服务,全力搭建金融机构与我市民营企业的融资桥梁。并建立担保公司的资本补充机制,设立多层次民营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提高对民营企业贷款比重;对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并鼓励和支持设立民营企业担保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同时,为进一步加强领导,成立“新郑市民营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监管委员会”,对公司及市内担保机构运行履行监管职责,协调有关部门工作,支持担保机构处置有关清偿;组织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并按照市场规则开展担保业务的联合调查、分保、联保和再担保等合作,整合现有担保机构资源,建立业务联合体或股份集团公司,做大做强担保行业。为防范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市工商、国土、房产、公安、税务、经贸、质监等部门积极支持担保公司的业务发展。而对于恶意逃废债的债务人,公安、检察、法院依法从快立案追偿,以保证担保公司的正常经营和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是完善信用体系,建立健全民营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建立以电子化为基础的民营企业诚信信息化平台,对经营主体进行诚信记录,进行严格的信用评级;政府、银行、司法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对经营主体的诚信实施程序监督;建立健全商会、行业协会等民营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在民营企业融资中的促进作用。由于商会、行业协会的成员本身就是企业主,比较了解企业情况,利用其信息优势,向银行推荐贷款客户,协助银行进行贷前调查评估,协调银企关系。同时要大力发展两类中介机构,一类是咨询机构,就项目前景、投资回收可能性进行分析预测,协助做好项目评估研究工作;另一类是有信誉的会计师或审计师事务所,可以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财务制度、规范经营,辅助银行审查企业财务,严格信息披露,减少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风险评级信息的搜寻成本,改善民营企业的融资环境。
    三是创新融资模式,建立源自于市场的融资体系,实现民营企业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鼓励投资银行、企业集团、上市公司等参与风险投资,允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社会保障基金等机构投资参与组建风险投资管理公司,对我市民营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其次,鼓励民营企业通过融资租赁方法进行融资。民营企业只需用现有资产、效益以及未来的收益为保证,提供租赁公司认可的信用担保,即可使用设备,利用产生的效益向租赁公司支付租金。 三是大企业配套融资。鼓励民营企业为大企业配套,银行支持为大企业配套。商业银行一般规定,只要有大中企业的生产定单、有效委托合同,大中企业又提供担保的,可以优先进行代贷支持。对中标政府采购合同的民营企业,可以通过账户托管方式优先发放贷款。四是互助担保融资。在政府指导与监督下,充分发挥区工商联合会及各类行业协会的牵线搭桥功能,坚持企业自愿原则,积极发展企业之间互助性担保、参股投资合资等业务,引导民营企业抱团发展,降低融资成本。
综上所述,我市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的解决是一个纷繁复杂的系统工程,还有待政府、金融行业和全社会共同采取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出良好的融资环境,共同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难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