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12-08 文章来源: 作者1: 延津商会
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迎来了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加强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传播宪法文化,根据郑州市工商联工作要求,12月5日,郑州延津商会法律事务部组织部分会员,在郑州福晟国际大厦15楼河南金合力律师事务所召开宪法学习会,副会长刘中笛、郝玲、刘振中,理事吴刘成、焦洪波、张石兰,以及办公室工作人员等参加了本次学习会。
会议由商会法律事务部部长潘振庆主持,他首先为大家介绍了“宪法日”的由来、历届“宪法日”主题以及“宪法日”的意义。今年宪法日的主题是“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然后,潘律师以精彩的PPT形式解读了2018年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作为社会的调节器和安全阀,既能确认和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又能调整国家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宪法还能有效保障国家权力有序进行,并且规范和制约国家权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与会人员讨论交流,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与我们每个人的每项权利都密切相连,为此,我们必须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潘振庆表示,商会法律事务部将举办更多有意义的活动,以加强会员法律知识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大家也纷纷表示,通过学习深刻领会了宪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将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提高法律风险防范意识,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