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豫联发〔2012〕24号关于深入开展河南省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6-14 文章来源: 作者: 12345

各省辖市工商联、省工商联直属商会:
    河南省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已于5月20日正式启动,这是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深化反腐倡廉建设的创新举措。为了将这一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的重要意义。省辖市工商联要主动与当地纪检和预防腐败部门联系,适时组建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加强对当地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的领导和推动。
    二、结合实际,扎实推动。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各级工商联和商会组织要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的主题和切入点,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工作方针,立足工作实际,努力把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与促进“两个健康”的工作目标结合起来,与服务立会、服务兴会的宗旨结合起来,与“创先争优”主题活动结合起来,与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结合起来,与争创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结合起来,教育引导非公有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健全法人治理结构,自觉抵制贿赂行为,切实筑牢防腐堤坝,守法诚信、公平竞争,靠质量、靠实力赢得市场。省工商联和省预防腐败局把每年5月定为河南省工商界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宣传月,把5月20日定为联盟活动宣传日,全省各级工商联组织要与当地纪检等部门联手,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如论坛、报告、考察、警示教育等,使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持久化、制度化,力争取得扎实成效。
    三、加强宣传,注意总结。为使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常态化,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反对贿赂·公平竞争联盟活动的宣传,注意发现和树立活动的典型,使活动形成声势,产生影响,以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参与到联盟活动中去,成为和谐社会的倡导者、建设者、维护者和共享者。工作中好的做法和经验体会要及时总结,并报省工商联宣教部。